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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的业务需要,同意将公司及分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 2,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调整
至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期限为本次业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较高,外汇收款比重较大,再加上人民币升值
美元贬值的趋势仍在持续拉锯,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
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需要适时择机采取有利措施,不断加强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力度,原获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对未来
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的业务需求。

    二、调整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
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分
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港币等。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自本次业
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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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公司及分
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
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
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与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
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
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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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
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
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
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
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
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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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
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
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
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
流程。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
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额度从不超过 2,500 万美元(或
等值其它币种)调整至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开展外汇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
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
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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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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