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清华)2018-04-2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清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
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
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
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2017年度以来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1、2017年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冯清华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2、2017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冯清华 独立董事 3 2 1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
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
司的董事会,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
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 2015 年 6-12 月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1 2017 年 2 月 28 日 同意
Mosfet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不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3 2017 年 5 月 27 日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同意
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5 同意
意见
2017 年 7 月 19 日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6 同意
意见
关于对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7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8 月 18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8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9 2017 年 9 月 15 日 同意
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
10 2017 年 10 月 19 日 同意
意见
11 2017 年 12 月 7 日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调增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达到 13 个工作日。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
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
四、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一) 2017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批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数据对外报出的
议案》、《公司 2015 年 6-12 月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Mosfet 的议案》。
(二)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五)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六) 2017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
(八)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定期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计划、
审计工作总结等文件的审阅,有效地督促并检查了公司日常的审计工作情况,督
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 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17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17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二) 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
权益。
提名委员会:
(一) 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
权益。
战略委员会:
(一) 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 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
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四)本人本年度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并与高管人员就公司的经营发展
交换意见。
六、其他工作
1、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清华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