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京泉华: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87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
时组织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给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先生和窦晓月女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函证。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前期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回复:
    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问题 2、公司是否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回复: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问题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经公司自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先生及窦晓月女士复函,近期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和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回复:

                                     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44

    经公司自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先生及窦晓月女士复函,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问题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回复:
    经核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先生及窦晓月女士复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问题 6、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回复: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问题 7、2018 年 6 月 5 日,你公司披露《2017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
施公告》,具体分派方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请说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提案人、
筹划过程,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筹划阶段至今是否存在买卖你公
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张立品先生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公司收到后于同日
发出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通知范围仅限于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通知中对各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告知义务,明确禁止
知晓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会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各位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
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为前提的,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

                                   2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44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在董事会议召开之前,已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所有参会
人员进行了登记,其后公司将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有可能知晓内幕信息
的相关人员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司通过邮件、短信、电话、口头等
方式向各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告知义务,明确禁止知晓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在董事会议召开期间,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除参
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公司积极做好保密工作,部署保密措施;在会
议结束之后,公司及时于次一交易日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并向市场披露了上述
利润分配预案。与此同时,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查询,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
划至披露期间,公司股票交易没有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
    此外,公司按照贵部要求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买卖股票自查。经核
查,公司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筹划阶段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