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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0-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泉华
股票代码:002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顺北街 39 号 1 楼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 b1 座 13 层 1305 室


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号 4 号楼 B209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38 号古北财富中心 2 期 1803B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29 日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
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泉华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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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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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京泉华、公司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上海高特佳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办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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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高特佳基本情况


       名称         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成都高新区天顺北街 39 号 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都高特佳银科祥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青)
注册资本            9,54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7227906X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业务;企业策划及管理咨询服务。(不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服务)(以上经营项
主要经营范围
                    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许可或审批的
                    项目)。
经营期限            2011-04-13 至 2020-04-12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出资 29.41%,张江波 6.54%,杜芝琼 6.64%,
                 曾韵冰 5.23%,蔡英 3.92%,庒卉 3.92%,深圳市融科投资有
                 限公司 3.92%,李婧 3.27%,杜红霞 3.27%,宁建强 3.27%,
主要合伙人或者发 刘娇 3.27%,刘云昌 3.27%,龙智勇 3.27%,陈遂凤 3.27%,
    起人的姓名   潘军丽 3.27%,潘渭权 3.27%,朱传荣 3.27%,邹恢先 3.27%,
                 深圳市佳裕得投资商行(有限合伙)3.27%,深圳市高特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0.65%,成都高特佳银科祥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0.65%
    通讯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 b1 座 13 层 1305 室

    (二)成都高特佳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其他居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留权         兼职情况
                                                      深圳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青   女                    中国         中国     无 公司常务副总,上海高特
                  委派代表
                                                      佳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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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海高特佳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高特佳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号 4 号楼 B2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高特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佳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72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1932780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
  主要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09-20 至 2020-9-20
                 田海林 22.73%;王东榕 11.36%;欧建成 11.36%;韦晓明
主要合伙人或者发 11.36%;李茂华 6.82%;黄强 5.68%;黄亚琴 5.68%;周蔷 5.68%;
    起人的姓名   万仁海 5.68%;肖美香 5.68%;顾宝娜 5.68%;上海高特佳投
                 资有限公司 2.27%
    通讯方式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38 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 2 期 18044A

    (二)上海高特佳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其他居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留权           兼职情况
                                                 上海高特佳执行事务合伙
                                                 人,兼任上海济诺医院投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佳林    女                   中国 中国 美国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罗
                    委派代表
                                                 益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等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按《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佳属于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
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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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资金需要,按前期
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 2018 年 7 月 6 日通过京泉华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8),合并持有京泉华股份 6,56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687%)
的股东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佳,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京泉华股份不超过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2.000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京泉华股份总
数的 1%;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京泉华股份不超过 4,16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687%),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京泉华股份总数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788,900 股,在剩余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尚可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 1,611,1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尚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62,440 股。若
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作
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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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经深交所《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的公告》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简称“京泉华”,股票代码“00288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社
会公众股将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佳均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分别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500,000 股、1,875,000 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
本比例的 3.1250%、2.3437%。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8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成都高特佳持股数量由 2,500,000 股增
加至 3,749,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250%;上海高特佳持股数量由
1,875,000 股增加至 2,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4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拥有的公司股份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在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办理完毕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 2018 年 0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期间,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佳
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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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     (股)      (%)
              集中竞价           20180914           21.31      12,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180918           20.62      8,000        0.0067

成都高特      集中竞价           20180919           20.95      24,000       0.0200
    佳        集中竞价           20181023           18.33     149,000       0.1242
              集中竞价           20181024           18.54     114,800       0.0957
              集中竞价           20181025           17.90     143,300       0.1194
              集中竞价           20180914           21.31      9,000        0.0075
              集中竞价           20180918           20.62      6,000        0.0050

上海高特      集中竞价           20180919           20.95      18,000       0.0150
    佳        集中竞价           20181023           18.33     110,400       0.0920
              集中竞价           20181024           18.54      87,000       0.0725
              集中竞价           20181025           17.90     107,400       0.0895
  合计           ——              ——             18.51     788,900       0.6574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京泉华股份
6,56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8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京泉华股份
5,773,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13%。本次权益变动后成都高特佳和上海高特
佳将不再是合计持有京泉华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
佳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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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在签署本报告书之
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卖出京泉华股票 78.89 万股,其中成都高特佳在签署本报告书
之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卖出京泉华股票 45.11 万股,上海高特佳在签署本报告书之
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卖出京泉华股票 33.78 万股。详细信息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
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京泉华股票行为的
其他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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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相关规定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黄青(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成都高特佳)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一致行动人声明

    孙佳林(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上海高特佳)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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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置备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
    联系电话:0755-27040133;0755-2901472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 325 号京泉华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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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京泉华              股票代码     002885
                   成都高特佳银科创
                                              信息披露义 成 都 高 新 区 天 顺 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业投资合伙企业
                                              务人注册地 街 39 号 1 楼
                   (有限合伙)
                   上海高特佳春华投                      上海浦东新区莲振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名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                       路 298 号 4 号楼 B209
                                              注册地
                   合伙)                                 室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                         有无一致行 有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无     □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6,562,44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持股比例: 5.4687%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 票 种 类: 无限售流通股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变动(减少)数量: 78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574%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减持后持股数量: 5,773,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13%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是 □
致行动人是否拟于未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在此前 6 个 是 ■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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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高特佳银科祥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   派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黄 青




    一致行动人:上海高特佳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特佳投资有限公司

    委   派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佳林




                                                   签署日期: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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