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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12-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泉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思成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禹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杜思成、廖禹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三会文件
和公司治理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
理场所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取得并审阅

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审阅公司信

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取得并查阅
募集资金转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保荐机构已就

相关事项发表过核查意见,此外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杜思成              廖   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