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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立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张立品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立品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
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鞠万金先生、汪兆华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
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鞠万金先生、汪兆华先生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其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因此,我们同
意聘任鞠万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汪兆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宏__________

                                                      李茁英__________

                                                      董秀琴__________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