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窦晓月)2022-04-2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泉华
股票代码:002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窦晓月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12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04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6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六章 备查文件............................................................1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京泉华
信息披露义务
指 窦晓月
人
本报告书、简
式权益变动报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法》
《格式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指
15号》 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窦晓月基本情况
姓名 窦晓月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061965********
居住地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1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婚姻关系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
分割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
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窦晓月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窦晓月 5,793,750 3.22 20,834,275 11.5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 权益变动主体
1.转让方:张立品。
2.受让方:窦晓月。
(二) 股份转让的股份种类、数额、比例、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15,040,525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未发生变化。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窦晓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793,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本次权益变动后,窦晓月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20,834,2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57%。鉴于其持有公司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窦晓月女士将继续履行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五、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8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04)。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窦晓月女士与张立品先生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窦晓月女士将持有公司股份
20,834,275股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权和提案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张立品先生行使,张
立品先生同意接受委托。委托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
在委托期限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本
协议项下委托股份变动的,上述委托的效力自动及于根据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后的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深圳市京
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窦晓月
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04013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 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京泉华 股票代码 002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
窦晓月
名称 务人注册地 3012号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动人
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窦晓月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5,793,75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3.22%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窦晓月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20,834,275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 11.57%
比例
时间:股份转让的各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在上市公司中拥
理标的股份代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非交易过户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窦晓月《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窦晓月
签署日期: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