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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
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
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通知》规定的执行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执行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利润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