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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
10 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0,458,2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7,647,250 股的 59.8894%,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0,429,43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64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4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20,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89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2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以下第 5 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51,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02%;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24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7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58,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58,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2019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股东吴宪、何征、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2019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51,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02%;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24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7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2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65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458,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向全体股东作了
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发布于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牟奎霖、程欣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