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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保持一致,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647,2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66                          吴宪
    2           08*****014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3           02*****072                          何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
整的相关规定,即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由
10.29 元/股调整为 10.23 元/股。此次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首发限售股东吴宪、
何征、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黄昌华、于虹、张亮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即 13.24 元
/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017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
格为 8.7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
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 8.69 元。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 10 栋

    咨询联系人:张亮、雷曼君

    咨询邮箱:stock@wotlon.com

    咨询电话:0755-26880862

    传真电话:0755-268809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