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股份”、“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沃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上市公司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 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制度。 2017年7月28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 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 转入的募集资金229,532,242.62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已于2017年8月7 日注销。以下所指募集资金专户均为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 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市公司对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7,753.22万元。2019年11月20日,深圳 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 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收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转入的募集 资金77,532,242.62元。 2、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1,789,937.04元 (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103,901.09元,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余额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8,415,760.70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86,158,066.2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元 募投项目累计 投入理财的 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含 截止日活期存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投入资金 募集资金 的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 款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761469183006 229,532,242.62 131,789,937.04 - - 8,242,837.46 28,452,900.42 市分行 交通银行深圳 443066443013000 77,532,242.62 - - 20,000,000.00 172,923.24 57,705,165.86 滨河支行 57310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沃特”)、 中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 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合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7,753.22 万元,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户中。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 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61469183006 229,532,242.62 28,452,900.42 活期存款 圳市分行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0573103 77,532,242.62 57,705,165.86 活期存款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03,901.0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合计变更金额7,753.22万元,其中 5,713.22万元变更用于“总部基地项目”,2,040万元变更用于“支付德清科赛51%股 权部分收购价款”。变更后募集资金剩余3,736.91万元仍用于原“新材料项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年2月1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0年2月1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10月12日,上市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 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市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2019年10月24日起,最晚不超过2020年10月23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000万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日活期余额86,158,066.28 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上市公司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沃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沃特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瑜刚 牟 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12 月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22,953.22 入募集资 1,710.39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 7,753.22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7,753.22 入募集资 13,178.99 资金总额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33.78% 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资金投向 目(含部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分变更) (2)/(1) 期 化 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7 不适用 1、新材料项目 是 22,953.22 15,200.00 1,710.39 13,178.99 86.70% -280.20 否 月 10 日 (注 1) 2023 年 1 2、总部基地项目 是 - 5,713.22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9日 3、支付德清科赛 51% 是 - 2,04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1,337.87 是 否 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953.22 22,953.22 1,710.39 13,178.99 — — 不适用 — — 合计 — 22,953.22 22,953.22 1,710.39 13,178.99 — — 1,057.6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70007),并于 2017 年 7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编号 2017-00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到位 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7,562.73 万元。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0 年 10 月 23 日,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2,000 万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 用途及去向 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际投入金 进 度 ( % ) 定可使用状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额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总额(1) (2) 支付德清 科赛 51% 新材料项 2,040.00 - - - 不适用 1,337.87 是 否 股权部分 目 收购价款 总部基地 新材料项 5,713.22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目 合计 - 7,753.22 - - - - 1,337.87 - -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 7,753.22 万元,用于支付“总部基地项目”及“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 款”。变更后募集资金剩余 3,736.91 万元仍用于原“新材料项目”,上述相 关公告请查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2019-098、2019-099、2019-108)。 二、变更原因: 新材料项目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募投项目。随着公 司下游汽车、家电等行业增速放缓,市场情况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经公 司谨慎研究,公司拟调整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用途。除使用募集资 金 3,736.91 万元用于支付新材料项目中尚未支付的款项,剩余募集资金 将投入总部基地项目和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项目。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新材料项 目。 本次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将采取在南山区政府的组织下,与多家其他 企业联合建设的方式进行,建成后总部基地将实现并承担总部办公、研 发中心、产业服务平台、公司形象展示等职能。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整合 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加速公司研发储备的产业化转化,有助于进一步提 高公司研发及产品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总部基地项目,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行效率、整合优化研发资 源、强化创新实力、满足未来增长的场地需求,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的 收益和价值。 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德清科赛塑料制品有限公 司”)系业内领先的从事含氟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公司与浙江科赛的控股股东邱剑锷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5,100 万元收购邱剑 锷持有的德清科赛 51%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的第三期收购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和价值。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