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深圳 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重庆沃 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总额为 22,588,008.2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4.129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79 元。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 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0,382,554.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0,382,554.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已 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的实 施和建设(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特种工程塑料聚 酰胺 10,000 吨/年、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 渝(长)环准 特种工程塑料聚 37,523.63 30,100.00 案证》,项目代码: [2020]032 号 砜 10,000 吨/年项 2019-500115-26-03-078165 目(一、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12,900.00 12,900.00 - - 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7,617,198.12 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向安排,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 1 37,523.63 24,340.00 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2,900.00 10,421.72 合计 50,423.63 34,761.72 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340 万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 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于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 01516 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 司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22,588,008.20 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1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 243,400,000.00 22,588,008.20 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 年项目(一、二期) 合计 —— 243,400,000.00 22,588,008.20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仅限于置换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未超过 6 个月。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情况及出具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重 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总额为 22,588,008.20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已经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2,588,008.20 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重 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总额为 22,588,008.20 元,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沃特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沃特股份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