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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800 万
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8 日)
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前述调整外,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的投资产
品品种、决议有效期、实施方式等。

       二、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 号)核准,上市公司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新股 1,960.8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3.24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609,92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30,077,677.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532,242.62 元。前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 号)。上市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                新材料项目                 15,200.00           15,821.20
  2               总部基地项目                 5,713.22           4,454.25
  3     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2,040.00           2,040.00
                  合计                        22,953.22           22,315.45

       3、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向 1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441,2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99,752.6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82,554.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验资报告》。
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注]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
  1     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     24,340.00               2,258.80
              目(一、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0,421.72                   -
                  合计                      34,761.72               2,258.80
      注: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
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有效期自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的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
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
超过 25,000 万元(含)。”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即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沃特股份本次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
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特股份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
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