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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
的保障。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总计召开 11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及通过的议案如
下:

       1、2020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非
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7 项议案。

       2、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3、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4、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监事薪
酬的确认以及 2020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12 项议案。

    5、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6、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7、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共 4 项议案。

    8、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9、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10、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 6 项议案。

    11、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
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的各种信息,不存在误导及虚假信息。

    (2)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权力和义务,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持
续发展措施、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认真论证、及时审议,决策程序合
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
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
司的利益。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8、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 2020 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10、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
作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
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公司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报送,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
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