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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
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
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2022 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
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机器
设备的抵押,股权、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2 年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
暂定如下分配:
    1、预计为子公司惠州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
人民币的担保;

    2、预计为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人民币的担保;

    3、预计为子公司江苏沃特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人民币的担保。

    4、预计为子公司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

    5、预计为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担保。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
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
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及担保事项,需另行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小金口镇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则安

    注册资本:7000 万港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新型高分子塑料合金及辅助材料,产品在国内、外市场
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股 75%,通过香港沃特有限公司持股 25%。公司合
计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州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12,311.11 万元,
总负债 2,201.72 万元,净资产 10,109.39 万元,实现净利润 98.36 万元。

    2、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八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葛洪柱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高分
子材料制品研发、生产(不含高分子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38,811.36 万
元,总负债 10,269.67 万元,净资产 28,541.69 万元,实现净利润-121.46 万元。

    3、江苏沃特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九路 6-3 号

    法定代表人:陈章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种工程塑料制品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推广服务,
液晶高分子材料、液晶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沃特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 21,050.97
万元,总负债 15,211.33 万元,净资产 5,839.6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931.16 万元。

    4、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05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光明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邱剑锷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聚四氟乙烯制品、工程塑料制品、钢塑复合管道、
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密封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除
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24,299.39 万
元,总负债 14,916.68 万元,净资产 9,383.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36.03 万元。

    5、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06 月 04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北二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张亮

    注册资本:310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化学助剂(以上项目均不
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模具设计及开
发;化工设备销售及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40,216.99
万元,总负债 9,453.97 万元,净资产 30,760.60 万元,实现净利润-261.42 万元。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
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拟申请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股东大会授
权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
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及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审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对资金的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生
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
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
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对其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
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
偿债能力,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
们同意前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前述报告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意公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
同约定执行。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
讼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