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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2021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2022-04-2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2022 年董事薪酬方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工作,且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向董事支付了薪酬。同时,公司亦按照相关规
定和要求,制定了 2022 年董事薪酬方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2021 年度董事
薪酬及 2022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1 年董事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吴宪          董事长            现任                   61.87
    何征        董事、总经理        现任                   61.87
    于虹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3.73
   刘则安          董事             现任                   46.30
   王文广         独立董事          现任                   7.50
   盛宝军         独立董事          现任                   7.50
   徐开兵         独立董事          现任                   7.50
   潘玲曼         独立董事          离任                   2.33
    杨柏          独立董事          离任                   2.33
   祝迎彦         独立董事          离任                   2.33
    合计             --               --                  263.26


    二、 2022 年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
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
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季度绩效、
年终奖。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 AHR 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
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津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
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
他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 2022 年公司董事的津贴情况为(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年薪          津贴              备注
   吴宪         董事长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何征       董事、总经理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于虹      董事、副总经理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刘则安         董事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王文广        独立董事                    10.00
  盛宝军      独立董事                     10.00
  徐开兵      独立董事                     10.00
   合计            --          --          30.00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每月按照 AHR 管理中心确定的基本工资发放,并
缴纳五险一金,季度绩效在每季度结束后发放,年终奖在全年结束后发放,由公
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每年岗位津贴为税前 10 万元,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并由公司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
定报销。

    4、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21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22 年按月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22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
方案执行。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