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2T00413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1-2 情况鉴证报告 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3-11 情况的报告 三、附表 12-15 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2T00413 号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新材 料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沃特新材料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沃特新材料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沃特新材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沃特新材料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第 1 页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沃特新材料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沃特新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沃特新材料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谢翠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单小瑞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第 2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1,960.8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24 元 (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609,9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77,677.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532,242.62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验资 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17 年 7 月 28 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 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转入 的募集资金 229,532,242.62 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注 销。以下所指募集资金专户均为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 7,753.22 万元。2019 年 11 月 20 日,深圳市沃特新材 第 3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 443066443013000573103)收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 账 号 : 761469183006 ) 转 入 的 募 集 资 金 77,532,242.62 元。 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账号:761469183006)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注销。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 15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441,2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99,752.63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0,382,554.51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47,617,198.12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 称《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 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 10,421.72 万元用于实 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 年 10 月 22 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 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 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第 4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1469183006 229,532,242.62 - 已销户 深圳市分行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0573103 77,532,242.62 - 已销户 鉴于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材料项目”、“总部基地项 目”、“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仅节余 0.72 万元,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0.72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 443066443013000573103)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注销。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2444777 349,999,752.63 1,435,263.36 活期存款 (注)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2518402 243,400,000.00 0.55 活期存款 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2444777 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与 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为暂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剩余 143.53 万 元,将用于项目建设。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1,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第 5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随着公司下游汽车、家电等行业增速放缓,市场情况产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公 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 更,合计变更金额 7,753.22 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剩余 3,736.9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仍用于原“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区域建设总部基地项目,用于承担公司总部办公、 研发中心、产业服务平台、形象展示等职能,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713.22 万元变更用于“总部基地项目”。 公司与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赛”)的控股股东邱剑锷 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5,100 万元收购邱剑 锷持有的浙江科赛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科赛 51%的股权。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剩 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40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 产生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公司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 1-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说明详 见本报告附表 1-2。 第 6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江苏沃特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7,562.73 万元。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在募投资金到账之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 [2017]48170007 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验证。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沃特智成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2,258.80 万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在募投资金到账之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 第 01516 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验证。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并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第 7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 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7,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 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 循环滚动使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1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19 年 4 月 12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提前全 第 8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2 月 13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0 年 2 月 12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提前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0 年 10 月 23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 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1 年 10 月 22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第 9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户。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300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 年 10 月 29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材料项目”、“总部基地项 目”、“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仅节余 0.72 万元,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 入。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0.72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143.53 万元,将用于项目建设。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 表 2-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第 10 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2。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法定 主管会计 会计机构 代表人: 工作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第 11 页 附表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1-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953.2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86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53.2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861.75 其中:其中:2017年8,199.05,2018年3,269.55,2019年1,710.39,2020年9,536.13,20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78% 年1,146.6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后承诺 (或截止日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后承诺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 (注1) 差额 2022-7-10 1 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 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 22,953.22 15,200.00 16,046.81 22,953.22 15,200.00 16,046.81 846.81(注2) (注3) 2 总部基地项目 - 5,713.22 5,774.94 - 5,713.22 5,774.94 61.72(注4) 2025年5月10日 3 支付德清科赛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 2,040.00 2,040.00 - 2,040.00 2,040.00 - 不适用 合计 22,953.22 22,953.22 23,861.75 22,953.22 22,953.22 23,861.75 908.53 注1: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4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注2: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投入该项目所致; 注3: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等的影响,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0年7月10日延长至2022年7月10日; 注4:总部基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投入该项目所致。 第 12 页 附表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1-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761.7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069.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069.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其中:2020年16,291.33,2021年15,556.52,2022年1-6月3,222.1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后承诺 (或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 差额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 1 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 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 24,340.00 24,340.00 24,648.23 24,340.00 24,340.00 24,648.23 308.23(注) 2022年6月30日 吨/年项目(一、二期) 吨/年项目(一、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421.72 10,421.72 10,421.72 10,421.72 10,421.72 10,421.72 - 合计 34,761.72 34,761.72 35,069.95 34,761.72 34,761.72 35,069.95 308.23 注: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投入该项目所致。 第 13 页 附表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2-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净 不适用 1 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 不适用 -280.20 3,583.02 -121.46 -280.88 2,900.48 利润 25,961.46 万元 (注1) 2 总部基地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德清科赛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不适用 注3 1,337.87 1,786.39 2,288.33 734.33 6,146.92 是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未达产;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是公司基于IPO时的市场情况制定的募投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受下游行业需求阶段性变化,汽车等行业客户认证周期较长等因素影 响,项目实际投资及建设进度较预期放缓,项目新建产能尚未完全达产。 注2:总部基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提升运行效率、整合优化研发资源从而满足未来增长的场地需求。 注3:根据公司与邱剑鄂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邱剑鄂承诺浙江科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当期分别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100万元,且浙江科赛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07万元。 2019年度至2021年度浙江科赛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100万元,三年合计为5,412.59万元,高出承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 于4,007万元)1,405.59万元。因此,浙江科赛已实现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的业绩承诺。 第 14 页 附表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2-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 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净 不适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 利润6,133.59万元 (注1)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未达产;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可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第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