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517,6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26,573,529 股的 53.1914%,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885,0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57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32,6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342%。 (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1,652,68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32,6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34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19,909,1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1%;反对 608,5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44,1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7%;反对 608,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7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9 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03,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3%;反对 614,3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38,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79%;反对 614,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7.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65,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18%;反对 552,2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100,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09%;反对 552,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883,2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6%;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018,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54%;反对 63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顾明珠、牟奎霖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