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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现将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72.10 元(累计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 15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4,441,297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57,999,752.6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82,554.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深圳市沃特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
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 104,217,200
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 年 10 月 22 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
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
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
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由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运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沃特智成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沃特智成、华泰联合证
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
户中。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销户前余额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   交通银行深圳滨
                                    443066443013002444777   本次销户       0
  股份有限公司         河支行
重庆沃特智成新材   交通银行深圳滨
                                    443066443013002518402   本次销户     372.10
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支行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募集
资金投资账户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仅节余 372.10 元,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
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72.1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
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
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
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节余资金为人民币 372.10
元(累计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
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节余金额转出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