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绿茵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常务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功新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的事项,我们认为:张功新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张功新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张功新先生本人同意,张功新先生具备
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燕    方晓军   杨文斌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