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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茵生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04-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天
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绿茵生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绿茵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1号)的核准,绿茵生态公开发
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2.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840,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149,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于2017年7月26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第000485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金融机构发行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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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815.14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
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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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15.14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
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三、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15.1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
施。”
    (三)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15.1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
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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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东莞证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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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天顺               郜泽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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