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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茵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6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绿茵景观生

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提名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张功新先生、祁雨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提名张萱女士、魏会生先生、王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
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人为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控
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项目落地,保证项目的顺利
实施,属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项目公司天津辰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 4 亿
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 亿元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
息和其他应付费用,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魏会生                                      赵燕




        杨文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