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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茵生态: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09  

                                                                        绿茵生态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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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 7 次董事会,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
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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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决策
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各项费用提取合理,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
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
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
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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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
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