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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茵生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萱)2022-04-2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1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
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
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年度召开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张萱         11          11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 2021 年构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不向下修正
“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
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
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
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相关工作
    1、未发生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相关规
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最后衷心
感谢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述职人:张萱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