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天
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发行人”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绿茵生态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
以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9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42.01 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4,02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7,205.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76,814.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7]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调整后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项目名称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
号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1 研发中心 2,968.66 2,968.66 2,633.02 88.69%
2 购置设备 4,950.00 204.89 204.89 1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8,896.28 73,641.39 73,641.39 100%
注: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购置设备项目,并将
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未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额(不含利息)
研发中心 2,968.66 2,633.02 335.6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46.06 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
用。同时,公司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同时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实际投入使用,符合结项条
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
金 546.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
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事项所
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茵生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信建投证券对
绿茵生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吴嘉煦 杨慧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