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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威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406,4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024 号),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8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8.97 元,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6,233.76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311.76 万股。

    2018 年 5 月 10 日,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
8,311.7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
的总股本增加至 12,467.64 万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 12,467.64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9,350.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1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广州市延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视野投资有限
公司、广州耀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相关承诺,不存在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的情形,具体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形,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4,406,400 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 4.71%、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53%;

     3、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

 2      广州市延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168,800              1,168,800                -

 3      深圳市视野投资有限公司                        1,168,800              1,168,800                -

 4      广州耀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168,800              1,168,800                -

                 合    计                             4,406,400              4,406,400                -

     5、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
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
东履行承诺情况。

     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506,400      75.00%             -        4,406,400      89,100,000     71.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170,000    25.00%    4,406,400        -      35,576,400    28.53%

   股份总数        124,676,400   100.00%       -            -      124,676,40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相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
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
上市流通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