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许可意见2018-08-27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许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广州惠威
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
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以及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战篪、王震国、朱燕建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