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4-2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惠
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已经届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
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注册地址
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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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杜跃春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HONGBO YAO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6185158235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2,467.64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
邮政编码 511453
联系电话 020-34919808
证券简称 惠威科技
证券代码 002888
证券发行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2017 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8 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进行了事前
或事后审阅,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按要求每年均进行至少
1 次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如下:
2017 年于 12 月 26-27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于 12 月 20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2019 年于 12 月 12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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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并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每年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等人员进行至少 1 次现场
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扣除
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 15,406.63 万元已存入经董事
会审议的三方监管专项银行。
保荐代表人每月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银行账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 单,并于每年现场检查期间前往银行核实募集资金
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专用账户资金情况。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较为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
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
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每年列席或电话参加部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发表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增
资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等 4 次独立意见;
2018 年发表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
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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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等 5 次独立意见;
2019 年发表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等 6 次独
立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包括回答
导文件,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机构配合交易所工作
问询、安排约见、报送文件等)
的情况。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 目 情 况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
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保荐工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
作的情况 成相关工作。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的
重大事项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惠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余额为 6,219.37 万元,国信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
2、其他重大事项
金相关事项的持续督导义务至惠威科技募集资金使用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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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 明
201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3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27%,经营业绩较为稳
定。
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6.02%,主要是由于公司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 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支出较大所致,其中销售费用同比
分析 增长 22.81%,主要用于市场推广及营销团队的扩建,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42.02%,主要用于耳机业务开发及
研发团队的建设。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7.32%,经营业绩较为稳
定。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 2018 年 6 月 21 日,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 罚决定书》([2018]46 号),国信证券已按要求整改并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缴纳罚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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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 杜跃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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