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及
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评价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
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
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四次会议 14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27 日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8 月
3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14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10 月
4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七次会议 2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12 月
5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八次会议 22 日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及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
席股东大会三次、董事会六次,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
了忠实勤勉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
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
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和涉及担保诉讼的事项。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
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本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未出现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
况,有效控制和防范了泄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
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
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
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
(四)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0 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按照上市公司的高标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