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8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954,602.0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90,015.98 元,2021
年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89,141,387.36 元。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95,94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408,152.20 元(不含
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
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1 年
度视同现金分红 10,408,152.2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
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合法、合规。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