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惠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4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广州惠威
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明强、高义融、曾婷婷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