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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
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健全了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明强、高义融、曾婷婷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