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0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先进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长期战略的认可和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

    情况,为提高股东回报,在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50                   5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700 万元,
        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

                       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 210,000,00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
          提示
                       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
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
    (1)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
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
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
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1,400,000股。
    (2)长兴合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1,015,300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
    (1)提议人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为首发限售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仍处于限售期内,无减持计划。
    (2)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
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
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
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0月11日进行了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计划预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截止
本公告日,合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400,000股。
    (3)长兴合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2月4日进行了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预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2
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1.125%)。截止本公告日,已减持公司股份1,015,300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
解禁的情形,公司部分股东因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而持有的限售股股份于
2018年10月8日解禁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
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先进先生提交的《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随即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由过半以上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经充分分析与讨论,参与
讨论的全体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同意票。
    2、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先进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同意票。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先进先生签字的《关于2018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关于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投同意票的承诺。

                                     3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