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丽彬)2019-04-0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独立董事任期于2018年5月28日起。在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18年任期内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公司共召开2次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
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终止执行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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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过
的《关于受让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5、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
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拟注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拟取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
任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审议
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
对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投了赞成
票。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
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
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日常关联
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
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
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监
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方式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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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binbin1060@126.com
独立董事:林丽彬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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