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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庆民)2019-04-0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独立董事任期于2018年5月28日届满。在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18年任期内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公司共召开3次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
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董事

                                    1
薪酬计划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
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
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审
议的《2017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投了
赞成票。
    2018年3月22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审
议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投了
赞成票。
    2018年4月20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审
议的《2018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投了赞成票。
    2018年5月10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审
议的《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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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
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018年3月22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对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计划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018年5月10日,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对审议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
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
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日常关联
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
    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
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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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监
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方式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engqm@189.cn




                                                     独立董事:曾庆民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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