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铭普光磁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9
年度预计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东莞市嘉盈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盈通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聚飞光
电 2019 年 1-5 月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 万元,与嘉盈通信全年交易金额预计
不超过 1,000 万元。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 年度,本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原 预计金额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
类别 人 易内容 则 (万元) 年度已发生金额(万元)
接受关联人 聚飞 管芯 参考市场定价、 300
72.93
提供劳务 光电 封装等 结算、支付 (1-5 月)
向关联法人 嘉盈 采购五 参考市场定价、
1,000 68.69
进行采购 通信 金件等 结算、支付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预
类别 人 内容 (万元) (万元) 类业务比例(%)计金额差异(%)
接受关联
聚飞 管芯封装
人提供劳 1,172.09 2,700 7.69% -56.59%
光电 等
务
向关联法
嘉盈 采购五金
人进行采 125.39 - 0.35% -
通信 件等
购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聚飞光电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5 日
(2)法定代表人:邢美正
(3)注册资本:1,250,073,737 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
明 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5)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0 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25,175.9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239.5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4,502.43 万
元,净利润为 15,290.82 万元。
2、嘉盈通信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2)法定代表人:雷增祥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研发、设计、产销、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机械设备、
自动化设备、充电桩、空气净化器、净化设备、五金塑胶、不锈钢制品、模具制
品、五金配件、硅橡胶制品、包装制品、木制品、电子元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住所:东莞市石排镇沙角村金沙大道西细埔工业园一楼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前独立董事马君显先生为聚飞光电董事,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离任,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截止 2019 年 5 月 28 日前聚飞
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焦彩红的姐姐焦彩贞、姐夫钟明桂为嘉盈通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嘉盈通信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关联董事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
4、履约能力分析
聚飞光电、嘉盈通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聚飞光电、嘉盈通信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聚飞光电、嘉盈通信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聚飞光电、嘉盈通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持续性。交易价
格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事前征得独立董
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及公司监事
会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铭普光磁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与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铭普光磁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敏 李庆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