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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
   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
   参与了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
   行了定期的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2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第一届监事会
                              5、《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日            第五次会议
                              6、关于拟接受关联方为公司 2017 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 10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月 10 日       第六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共 5 次、董事会会议共 13
   次。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
体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
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
为,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
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7 年度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
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

规则、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对外投资情况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投资活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2017 年度公司或其子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情形。报告期内有关担
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
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审核,公司在出售有关资产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计和评估,定价原则自
愿、平等,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8、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
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较好地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与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9、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注意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10、监事会对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关
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机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