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3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增加 临时提案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 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 大会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13,686,89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7,720,000】 股的【72.081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3,490,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7,720,000】股的 【71.956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79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57,720,000】股的【0.1248】%。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96,899】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7,720,000】股的【2.787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3,4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38】%;反对【142,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374】%;反对【14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49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0,8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15】%;反对【145,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7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6782】%;反对【145,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308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38,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699】%;反对【147,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9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48,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6350】%;反对【147,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351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及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54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99.8753】%;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686,899】股 的【0.12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3,686,899】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5,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96.7760】%;反对【14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3.210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6,899】股的【0.013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陈环先生、吴一岳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向 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17 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等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报告。 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上刊载。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月 5 月 26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