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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本次被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本次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萧礼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邓啟棠先生、刘
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谭淑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陈环                   程银春                 吴建青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