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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2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62,384,057.61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346,581,011.72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658,101.1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41,386,213.96 元,减去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30,597,680 元,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822,711,444.51 元,资本公积金为
1,339,762,465.52 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蒙娜
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803,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等文件有关
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
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
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等文件中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