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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04-2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财会[2010]1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报告内容,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
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
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
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
陷。《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

    因此,我们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与会监事签字:




       周亚超                     黄淑莲                           陈炳尧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