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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4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
大会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76,228,4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4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70,190,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9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6,037,7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12,293,4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5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6,037,7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21%。

       3、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萧
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950,7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47%;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霍荣铨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
东霍荣铨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804,8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4%;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邓啟棠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联股东邓啟棠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534,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534,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萧礼标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
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950,7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47%;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陈峰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177,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177,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177,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黄淑莲女士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177,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监事陈炳尧先生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177,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0%;
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93,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
议案》,关联股东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6,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6,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1,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6,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1,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6,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221,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6,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1%;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许国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
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