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8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 2019 年度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全
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担保,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
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
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其中,
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佛山分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工行佛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 年佛
保字第 0023 号),公司为桂蒙公司向工行佛山分行申请借款提供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桂蒙公司
担保权人:工行佛山分行
连带责任担保额度:8,000 万元
担保合同内容: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5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3.65%,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
产的 24.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18,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均
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83%,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84%。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
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桂蒙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