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89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的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
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4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376.4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70.36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406.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7-10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
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计划使用募
项目名称
号 总投资 集资金
1 超大规格陶瓷薄板及陶瓷薄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0,510.38 30,510.38
2 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28,778.72 28,778.72
3 陶瓷薄板复合部件产业化项目 18,405.78 18,405.78
4 工业大楼建设项目 29,970.38 16,961.09
5 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 10,342.60 10,342.60
6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814.28 5,814.28
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 40,000.00 1,593.26
合计 163,822.14 112,406.11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营销渠道升级
及品牌建设项目”中客户体验中心建设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 10 个重点城市变更为
15 个城市,体验中心建设总数不变。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
2019 年 4 月 21 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发
展需要,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超大规格陶瓷薄板及陶瓷薄砖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及“工业大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合共约 32,258.94 万元(含存款利息净
额及理财收益)用于桂蒙公司“年产 7200 万平方米的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项目”,
同时变更“陶瓷薄板复合部件产业化项目”、“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及“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合共约 27,741.06 万元(含存款利息净额及理财收益)
用于桂美公司“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使用 变更后计划投
项目名称
号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超大规格陶瓷薄板及陶瓷薄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0,510.38 14,041.03
2 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28,778.72 28,778.72
3 陶瓷薄板复合部件产业化项目 18,405.78 44.52
4 工业大楼建设项目 16,961.09 1,444.73
5 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 10,342.60 4,842.60
6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814.28 2,265.02
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 1,593.26 1,593.26
8 年产 7200 万平方米的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项目 - 31,985.71
9 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 27,410.52
合计 112,406.11 112,406.11
注:此表数据未考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
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278.89 万元,投资进度为 77.4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公司决定将“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原预计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是公司对总部生产基地 13 条生产线
进行节能减排、自动化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原生产线单位能耗
及排放进一步下降,增强绿色制造优势,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其次,生产线升级改造
后,能够进一步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在公司业务中的占比,从而使得
公司产品价格、毛利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相对平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统计数据,2018 年与 2019 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建
筑陶瓷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行业处于深度洗牌中。产品创
新周期和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周期进一步缩短。公司根据市场预期,对总部生产基地绿
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13 条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的投资进度进行适当
的调整,以确保相关设备、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
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经公司审慎
研究后,决定将“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原预计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
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延期不会对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
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