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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蒙娜丽

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蒙

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

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审议通过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批准     实际担保    担保债
序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对象                               担保期限     的担保额     余额(万    务逾期
号    提供方                    类型      签署时间
                                                                     度(万元)     元)       情况

     蒙娜丽莎   广东清远蒙
                               连带责                  2018.01.18-
1    集团股份   娜丽莎建陶                2018.06.21                   17,000      3,800        无
                               任保证                   2021.1.1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东清远蒙
                               连带责                  2018.06.22-
2    集团股份   娜丽莎建陶                2018.06.21                   17,000      3,000        无
                               任保证                   2021.06.2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东清远蒙
                               连带责                  2018.07.19-
3    集团股份   娜丽莎建陶                2018.06.21                   17,000      3,200        无
                               任保证                   2021.07.1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西蒙娜丽
                               连带责                  2019.12.30-
4    集团股份   莎新材料有                2019.12.24                   55,000      8,000        无
                               任保证                   2024.12.25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西蒙娜丽
                               连带责                  2020.03.25-
5    集团股份   莎新材料有                2020.03.19                   55,000      8,000        无
                               任保证                   2025.03.25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西蒙娜丽
                               连带责                  2020.03.25-
6    集团股份   莎新材料有                2020.03.24                   55,000      5,000        无
                               任保证                   2021.03.25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西美尔奇
                               连带责                  2020.04.03-
7    集团股份   建材有限公                2020.04.01                   20,000      4,000        无
                               任保证                   2021.04.03
     有限公司      司

     蒙娜丽莎   广西蒙娜丽
                               连带责                  2020.05.19-
8    集团股份   莎新材料有                2020.05.13                   55,000      6,000        无
                               任保证                   2025.05.14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蒙娜丽莎   广西蒙娜丽
                               连带责                  2020.06.10-
9    集团股份   莎新材料有                2020.03.24                   55,000     1,208.26      无
                               任保证                   2021.12.31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42,208.26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2,208.26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9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综上,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

风险。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我

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陈环                      程银春                         吴建青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