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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5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408,832,3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4.7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92,151,227.0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总股本存在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而发生变动的可能性。本
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09,472,300 股,股本总额增加系因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所致,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09,472,300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9,472,3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4.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2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48                          萧华

           2   02*****169                        霍荣铨
         3       02*****300                       邓啟棠

         4       02*****521                       张旗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
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徐育伟
    咨询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电话:0757-81896639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