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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2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1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蒙
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6,893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
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16,893 万元,发行数量为 1,168.93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20 日,即募集资金划
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27 年 8 月 15 日)止。(因 2022 年 2 月 20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
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
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16,893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分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8 月 1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
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851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
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 409,891,940 股,无期末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限总额约 11,689,298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总额的 99.999983%。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
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监管协
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