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关天鹉 杨望成 饶平根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