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
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