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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6 日